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 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3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以现场与视频的
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
议补充通知分别于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勇军先生召集
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
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
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
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
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
格由7.37元/股调整为6.82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
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授予部分的 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合计 9.6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
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
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符合归
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的25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的11名激励对象合计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
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
作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系公司为全
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做
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随之取消,《金冠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
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
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