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5-04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
召开第六次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910,019.8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7,872,378.03
元,母公司累计提取盈余公积金 189,573,985.00 元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108,299,407.27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19,954,335.2 元。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5,625,900 股后的总股本
有资金共计派送 98,986,179.6 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
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
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
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
—2026 年)》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
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 2025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为 8.67%,公司整体负债水平低,短期偿债能
力强,财务稳健,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在该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待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