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齐峰新材 证券简称:002521 公告编号:2025-030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比例,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2,321,850.29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 160,182,791.76
元。经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公司 2024 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3,076,980.15 元,母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为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分红金额为56,006,105.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原则实施分配。
如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6,006,105.00 元。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在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同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本次现金
分红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
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现金分红
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理念,在广泛听取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响应一年
多次分红、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和自身资金计划安排等实
际情况而制定。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红金额 56,006,105.00 元(含税),占 2025
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88.79%,占当期期末可供全
体股东分配利润的 10.16%,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报告期
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
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兼
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
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