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会计政策
(此制度已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
统一会计确认和计量标准,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公司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三条 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四条 公司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
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均按公历日期
确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条 公司应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 公司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八条 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应当遵循本政策规定的计量属性,一般采用历史
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
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并且符合本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建立公司的会计核算体
系,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根
据实际情况增加、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第十一条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总部以及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第十二条 会计政策,是指公司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
理方法。
会计估计,是指公司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
断。
第十三条 公司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和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
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四条 外币业务
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 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
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
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
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
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
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第十五条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
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
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
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
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
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
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与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项金额
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
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
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
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
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
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
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
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
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
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
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
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且预期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
时,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
失。
第十六条 应收款项
公司的应收款项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等债权。
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应收债权的现值计量。
⑴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
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以账龄作为风险特征组合(除电力销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售)
按电力销售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
电力销售组合[注]
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以账龄作为风险特征组合 账龄分析法
[注]:电力销售组合主要包括应收标杆电费和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客户集中为当地
国网电力公司,客户数量有限且单项金额较大。应收标杆电费形成的应收账款,欠款方为国
网电力公司,其信用及支付记录较好,通常自出具账 单日起 30-60 天内收款,账龄较短。应
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形成的应收账款,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及财政部付款惯例结 算,经批准
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至地方国网电力公司,再由地方国网电力公司根据电量结算情况拨付至发
电企业。
⑶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⑷ 对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⑸ 对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限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公司确认坏账损失,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
⑵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
⑶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第十七条 存货
存货包括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为出售或耗用而持有的开发用土地、开发产品、意图出售而
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周转房、库存材料、库存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在开发过程中的
开发成本。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及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
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除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公司合并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
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1) 发出材料、设备采用个别计价法。
(2) 项目开发时,开发用土地按开发产品占地面积计算分摊计入项目的开发成本。
(3) 发出开发产品按建筑面积平均法核算。
(4) 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和周转房按公司同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分期
平均摊销。
(5) 如果公共配套设施早于有关开发产品完工的,在公共配套设施完工决算后,按有关开
发项目的建筑面积分配计入有关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如果公共配套设施晚于有关开发产品
完工的,则先由有关开发产品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待公共配套设施完工决算后再按实际发
生数与预提数之间的差额调整有关开发产品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
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或为开发产
品而持有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
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第十八条 长期股权投资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
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
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
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
始投资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
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除外)。
(1)对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
行调整。
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
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2)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
意的,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
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以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
期股权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类似投资当时市场收益率对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其他投资,当存
在减值迹象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十九条 投资性房地产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
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 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
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或进行摊销。
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 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
货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转换为投
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 换
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
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
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
⑴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⑵ 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并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确
定其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5 3-5 4.85—2.71
机器设备 10-20 3-5 9.70-4.75
运输设备 5—6 3-5 19.40—15.83
电子及其他设备 5—10 3-5 19.40—9.5
固定资产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期末账面存在的固定资产,如果由于技
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
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
期间不予转回。
第二十一条 在建工程
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
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
间不予转回。
第二十二条 无形资产
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
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
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
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 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
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 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
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 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
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 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相应的减值
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二十三条 借款费用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1)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2) 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
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
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
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
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
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
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
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四条 长期待摊费用
是指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销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
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某项费用不能使以后期间
获得收益的,则将尚未摊销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五条 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
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3)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二十六条 维修基金核算方法
根据开发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定,维修基金在开发产品销售(预售)时,向购房人收取或
由公司计提计入有关开发产品的开发成本,并统一上缴维修基金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质量保证金核算方法
质量保证金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 3%-10%预留。在开发产品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冲减
质量保证金;在开发产品约定的保修期到期时,质量保证金余额退还给施工单位。
第二十八条 物业保修金核算方法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 号)规定,公
司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所在地保修金管理机构按照物业建筑
安装总造价 2%的比例交纳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保证,并存入按有关规定在指
定的商业银行开设的专户内。保修金管理机构在住宅物业交付之日起满 8 年的前一个月内,
将拟退还保修金事项在相关的物业小区内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将保修金本金及其银行存款
利息余额退还给公司。
第二十九条 公允价值确定
的金额。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公司,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
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
⑴ 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
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
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⑵ 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以调整后的类似资产市场价
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
⑶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的公允价值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小,或者在公允价值估计数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
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能够合理确定的,视为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⑷ 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其他资产或负债,参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第三十条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除因会计政策的
不同需要进行调整外,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对合并成本
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一条 职工薪酬
包括公司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配偶、
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部计入当期损益以外,其他职工薪酬均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
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
薪酬。
⑴ 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⑵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⑶ 上述(1)和(2)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⑴ 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比如,应向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
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⑵ 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公司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
预计当期的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
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第三十二条 收入
公司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
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 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在物业管理服务已经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物业管理相
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确认物业管理收入。
电力销售在电力供应至国网电力公司时,根据购售电双方共同确认的上网电量和国家有关
部门批准执行的上网电价 (含政策性补贴)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相关资产已移交给承租人,按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能够计算确定租赁收
入。
相关咨询服务成果已交付客户并取得客户确认时,确认咨询服务收入的实现。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第三十三条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
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的形式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
货币性资产等。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
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四条 租赁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
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
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
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 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
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
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
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
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公司采用租赁
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
负债: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
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
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公司
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
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
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
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
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
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
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 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
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
金额 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
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 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
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
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
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公司选择 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
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
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
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
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
赁资产。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
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未
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五条 股份支付
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
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
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
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
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
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
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
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
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
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
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
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
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
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
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
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
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
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
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
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
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
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
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
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
处理。
之间或者公司与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4 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股份回购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
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
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公
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
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
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第三十七条 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
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
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 的,
在授予日,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第三十八条 所得税
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
应当按照本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
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本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
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 商誉的初始确认;
(2) 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① 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⑴ 企业合并;
⑵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第三十九条 合并会计报表
定,母公司应当将其控制的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
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第三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会计政策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会计政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