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5-4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
任龚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聘任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龚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任
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2865050
电子邮箱:hang10175@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龚航女士,199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
学,硕士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9 月,
任职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2024 年 10 月入职本公司,任证券
事务专员。
龚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