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亿纬锂能关联交易进行
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车辆租赁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子公司
广东金珑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珑新能源”)及子公司签订《纯
电动厢式货车租赁合同》,向金珑新能源及子公司租赁2台纯电动厢式货车,租
赁期限1年,租金按月支付,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0万元(含增值税);
拟与金珑新能源及子公司签订《纯电动充电服务车租赁合同》,向金珑新能源及
子公司租赁2台纯电动流动服务车,租赁期限1年,租金按月支付,总交易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15.84万元(含增值税)。
(2)房屋租赁
公司拟与亿纬控股子公司惠州亿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新能源”)
及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分别拟将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
号自有厂房A5栋4层、A3栋4层出租给亿纬新能源及子公司使用。
(3)调整部分关联交易
①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亿纬新能源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以下简
称“本协议”),公司拟将锂想家(商标注册号:14226600)、怪兽家族(商标
注册号:41270101)两项商标以普通许可的方式授权亿纬新能源在本协议附件约
定的产品及服务范围内、在中国地域范围内使用本协议所规定的商标,使用期限
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拟调整上述交易内容。调整后的交
易内容为:
公司拟与亿纬新能源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公司拟将锂想家(商标注册号:
双方约定本次二个商标转让的转让费共为人民币40,000元(含增值税)。
②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湖北亿纬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就湖北金泉新
材料有限公司EMC光伏综合能源管理项目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拟与湖
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新材料”)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拟调整上述交易主体。调整后的交
易内容为:
公司或/及子公司就本项目拟与金泉新材料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4)日常关联交易
①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亿纬控股及其子公司销售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设备备件、
机加工产品、安装工程、厂务服务等及相关服务,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2月
②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AKSA BATTERY ENERGY STORAGE SYSTEMS
LLC(以下简称“AKSA”)及其子公司销售储能集装箱及储能户外柜等,2025
年8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不超过16,376万元(不含增值税)。
公司子公司亿纬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亚洲”)与Aksa Jenerat?r
Sanayi A.?.于2024年12月31日签署《投资协议》,双方拟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
资公司初始资本为66,000,000土耳其里拉,其中亿纬亚洲出资上限为16,500,000
土耳其里拉(按照2025年6月30日土耳其里拉兑人民币汇率1:5.56613折算,约
人民币296.44万元,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持有其25%的股权;合资
公 司 各 股 东 出 资 上 限 为 99,000,000 土 耳 其 里 拉 , 其 中 亿 纬 亚 洲 出 资 上 限 为
AKSA设立于2025年7月7日,亿纬亚洲委派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的子女刘怡
青女士担任AKSA董事,AKSA自此成为公司关联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纬
亚洲尚未实缴出资。
③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金泉新材料及子公司采购四氯铝锂等原材料、并将合
法拥有或具有分许可权利的与四氯铝酸锂相关技术及相关信息授予金泉新材料
及子公司非独占性的使用权,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取的许可费用按照金泉新材料及
子公司相关销售收入的1%进行计算,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采购及收
取许可费用交易金额不超过152.88万元(不含增值税)。
金泉新材料、亿纬新能源、金珑新能源均为亿纬控股控制的子公司,亿纬控
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刘怡青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的子女,同时担任
AKSA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泉新材
料、亿纬新能源、金珑新能源、亿纬控股、AKSA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金成先生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
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门审议,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2)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2025 年 1-6 月已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类别 价原则 金额(未经审计)
销售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设备备件、机加
向关联人销 亿纬控股及
工产品、安装工程、厂务服务等及相关服 市场价格 600 0
售商品 其子公司
务
向关联人销 AKSA 及其子
销售储能集装箱及储能户外柜等 市场价格 16,376 0
售商品 公司
向关联人采
金泉新材料
购原材料或 采购四氯铝锂等原材料、许可费用 市场价格 152.88 0
及子公司
销售服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金珑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4UP2AB7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亿鼎公司自建厂房
(5)法定代表人:刘鹏程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汽车、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维修服务;汽车
充电系统及设备的研发、设计、安装、销售及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从事供
电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运营;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应用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货运经营,冷链物流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纬控股持有金珑新能源100%
的股权。
(9)截至2025年6月30日,金珑新能源的总资产为32,007.68万元,净资产为
利润-129.59万元(已经审计)。
(1)企业名称:惠州亿纬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338158948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杏园北路3号
(5)法定代表人:刘鹏程
(6)注册资本:6,531.0667万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
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五金产品
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
造;塑料制品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
尘技术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电池销售;电池制造;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
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
辆生产;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纬控股直接持有亿纬新能
源100%的股权。
(9)截至2025年6月30日,亿纬新能源的总资产为42,943.57万元,净资产为
元(已经审计)。
(1)企业名称: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MA4915QD3X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荆门市掇刀区兴化五路20号
(5)法定代表人:王金涛
(6)注册资本:63,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
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
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
金属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纬控股持有金泉新材料100%
的股权。
(9)截至2025年6月30日,金泉新材料的总资产为210,117.96万元,净资产
为93,745.92万元(未经审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147,740.28万元,净利润
(1)企业名称: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47084919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街道日月湖水景花园北区三排12号
(5)法定代表人:骆锦红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中草药种植;花卉种植;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8)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纬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9)截至2025年6月30日,亿纬控股的总资产为730,830.85万元,净资产为
元(已经审计)。
(1)企业名称:AKSA BATTERY ENERGY STORAGE SYSTEMS LLC
(2)董事会:刘怡青、?mer Muzaffer BAKTIR、Aksa Jenerat?r Sanayi A.?.
(3)注册地:土耳其
(4)MERSIS No:0034091564200001
(5)经营范围:销售电池储能系统产品
(6)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刘怡青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的子女,
同时担任AKSA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AKSA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主要财务指标:AKSA设立于2025年7月7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珑新能源及子公司租赁的标的是2台纯电动厢式货车,
车辆租赁期限从2025年9月7日起,至2026年9月6日止,车辆租金按月支付,月支
付人民币7,000元(含增值税),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0万元(含增值税);
拟向金珑新能源及子公司租赁2台纯电动流动服务车,车辆租赁期限从2025年10
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租金按月支付,月支付人民币13,200元(含增值
税),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84万元(含增值税)。
(1)公司分别将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自有厂房A5栋4层、A3
栋4层出租给亿纬新能源及子公司使用。租赁房屋A5栋4层、A3栋4层建筑面积分
别为1,300平方米、5,000平方米,租赁房屋用途:用于办公和生产。
(2)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18元计算(水
电费另计),A5栋4层、A3栋4层月租金总额分别为人民币23,400元、90,000元(含
增值税)。
(3)亿纬新能源及子公司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2025年8月22日起至2028
年8月21日止,公司应于2025年8月22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亿纬新能源及子公司使
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4)亿纬新能源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水电、保洁、安防、环保等
非涉及房屋自身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亿纬新能源自行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认为有必要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变更、
补充,或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达成一致,双方可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转让的商标名称及注册号:公司将其拥有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核准注册的第9类中的第41270101号商标(商标注册证号:41270101),商标名
称:怪兽家族和第9类中的第14226600号商标(商标注册证号:14226600),商
标名称:锂想家,转让给亿纬新能源所有。
(2)转让的商标的权利期限:怪兽家族商标的有效期至2030年10月6日,续
展由亿纬新能源负责,费用由亿纬新能源承担。锂想家商标的有效期至2035年05
月06日,续展由亿纬新能源负责,费用由亿纬新能源承担。
(3)转让的方式:整体转让,即包括该商标在全部核定使用商品/服务上的
转让。
(4)转让费及支付方式:转让费:双方约定本次二个商标转让的转让费共
为人民币40,000元。支付方式:亿纬新能源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转让费的50%
即人民币20,000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转让并公
告后15日内,将剩余的50% 转让费即人民币20,000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
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
优势资源,且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
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亿纬锂能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并发表了意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邱斯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