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1 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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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 年半年度
  (二)经测算,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205,533,080.39 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3,071,747.93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34,298,144.31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润为 616,182,115.60 元。
  (三)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 180,157,059 股为基数,
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2,062,823.60 元(含税)。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新增股
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
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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