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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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5-039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
完毕,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 6.82
元/股调整为 6.76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18,636.64 万元(含本数)
调整为不超过 117,592.92 万元(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
发生变化。
一、    调整前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发行
方案的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修订;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鉴于公司存在财务性投资,根据相关法规和指引对本次发行方案的
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票数量等内容进行了更新修订;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本次发行其他内容不变,并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本次发行关于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6.87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 = P0 -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1 + 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D) / (1 + 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原则,对发行价格做出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 6.87 元/股调整为 6.82 元/股。
(二)本次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73,954,013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
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
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8,636.64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934,899,2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6,093,953.9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实
施完毕。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38)。
三、   本次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募集
资金总额做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 6.82 元/股调整为 6.76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 调整前发行价格 ? 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
                = 6.82 元/股 ? 0.06 元/股 = 6.76 元/股
(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变,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特此公告。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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