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1 18: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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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智能”或“公司”)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对泰禾智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交易期限及业务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
在任何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均不超过 600 万美元,且动用的交易保
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
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下,
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
作和管理,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
外汇衍生产品等。
  (四)交易对手方
  交易对手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该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
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
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
交易机会。
  (二)风控措施
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
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
育及业务培训,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
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
健性。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规模与自
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二)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
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
险应对措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
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
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
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在充分提请公司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向市场充分揭示风险的
前提下,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蕾      周   漾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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