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 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1 17: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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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5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
告已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
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采用分配总额固定方式,具体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2,932,44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年 8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8月15日至登记日:2025年8月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秘书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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