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3247 债券简称:万凯转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1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万凯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议合法有
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万凯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考虑到“万凯转债”自2025年2月24日开始转股,转
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
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提前赎回“万凯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
年8月22日至2026年2月21日),如再次触发“万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
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2月2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万凯
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
行使“万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万凯转
债”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万凯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三、备查文件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