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 2025-049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在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5- 046),
定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发出的《关于提请增加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上述《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
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
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居然控股直接持
有公司股票 1,648,466,3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7%。公司董事会认为,居然控股符
合提出临时提案主体资格,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对《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 日上午 9:15—9:2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内 √
担保方式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案
注:提案 2.00 仅补选一名董事,即补选杨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二)披露情况
上 述审议 议案详 见 公司 2025 年 8 月 16 日、2025 年 8 月 21 日 刊载在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
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
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联系人:王建亮、刘蓉、郝媛媛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电子邮箱:ir@juran.com.cn ,ir01@juran.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
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居然
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公司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
保额度内担保方式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
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
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