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5-060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 73,438,88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5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8,46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69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5 人,代表股份 24,973,8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362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3,171,56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3,171,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049%。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28,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6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1,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9%;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7%;弃权 4,4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利用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28,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6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1,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9%;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7%;弃权 4,4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28,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6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1,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9%;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7%;弃权 4,4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