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3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或“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
出席独立董事为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由魏明德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 1 项议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出具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
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
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
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
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与公司之间
的关联存款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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