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
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 号)核准,公司 2022 年 5 月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70 万股,发行价为 9.46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8,82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00,799,6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出具报告编号:
天职业字[2022]7663-9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640,694.25 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97,349,546.60 元,本年度使用 4,291,147.65 元,均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101,640,694.25 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18,483,803.7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00,799,600.00
项目投入 B1 97,349,546.6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396,615.49
项目投入 C1 4,291,147.6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33,865.53
项目投入 D1=B1+C1 101,640,694.2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9,730,481.0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18,889,386.7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18,483,803.78
差额 G=E-F 405,582.99
说明:上述差额 405,582.99 元,系 2025 年 6 月第三方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误划扣,公司核实
后于 2025 年 7 月 2 日从其他资金账户转入 405,582.99 元至募集资金账户将上述差额补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市红谷滩支行 200753526415 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
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
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
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
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
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议,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原“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变更
为增加“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投资,根据上述变更,公司将原募投项目
“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调整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与使用,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
道支行及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原先针对
此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失效。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
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期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市红谷滩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
合计 - - 518,483,803.7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议,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原“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变更
为增加“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限延
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状态日期
江西基地乳制品扩建及检
测研发升级项目
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
项目
合计 60,210.21 60,210.21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增加投资总额后“营销渠道
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
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
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目情况表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0,799,600.00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 4,291,147.6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3,907,829.56 额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3,907,829.56
募集资金总 101,640,694.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3.95% 额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目(含部分变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3)
超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 入金额(2)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检测研发升级项目
设项目
广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0,799,600.00 604,603,274.27 4,291,147.65 101,640,694.25 16.81%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江西基地乳制品扩建及检测研发升级项目:江西基地乳制品扩建及检测研发升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各类乳制品加工设备及产品质量检测设备,
用于扩大乳制品生产和产业化应用。近几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国内乳制品消费需求增长减缓,市场出现一定的波动和滞涨
压力。近几年公司保持平衡发展态势,公司江西基地现有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本项目如按原计划进度实施,将大幅增加公司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
入,并大幅增加江西基地的产能,在目前形势下如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能有效消化,将会新增大额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影响公司当期经营利润。为保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证公司业绩稳定性,本着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内外部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减缓了江西基地乳制品扩建及检测研发升
级项目的实施进度,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将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司营销渠道的完善和建设以及品牌推广方面的投入,是公司消化产能
和市场增长的配套支持募投项目,其投资进度与公司经营战略和实际经营状况紧密相关。近几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国内乳
制品消费需求增长减缓,市场出现一定的波动和滞涨压力。近几年公司保持平衡发展态势,如按原计划大幅度的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投入将导致
公司当期营销费用增加和经营利润降低。为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本着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内外部环境和实际经营情
况,公司减缓了在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方面的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将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变更为增加“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投资后,投资主体由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
点变更情况 由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08.6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预先
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108.63 万元 2022 年已置换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
管理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尚
及去向 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余额全部在募集资金账户中以活期或定期的形式存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 本报告期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度(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营销渠道建设和品 安徽基地乳制品二
牌推广项目 期建设项目
合计 — 319,197,029.56 2,239,246.54 43,880,788.90 -- -- 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
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乳制品行业市场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经审慎
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研究论证,将募投项目“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变更为增加“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投资,投资主体由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建设地点由安
说明(分具体项目)
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并延长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司营销渠道的完善和建设以及品牌推广方面的投入,是公司消化产能和市场增长的配套支持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其投资进度与公司经营战略和实际经营状况紧密相关。近几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国内乳制品消费需求增长减缓,市场出现一定的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波动和滞涨压力。近几年公司保持平衡发展态势,如按原计划大幅度的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投入将导致公司当期营销费用增加和经营利润降低,经营业
原因(分具体项目) 绩出现大幅波动。为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本着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内外部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减缓了在营销渠道建
设和品牌推广项目方面的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将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