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1475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 1-3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二、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4-5
用情况汇总表
三、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6-7
用清偿情况表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1475 号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时尚”
或“公司”)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东方时尚管理层编制的 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 “资金占用情况
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以下简称 “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下及东方时尚针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
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方
时尚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东方时尚管理层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时尚管理层编制
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德皓核字[2025]00001475 号
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下外的鉴证业务》和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
下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其他事项
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东方时尚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中所列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清偿外的其他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四、 审核结论
如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所述,东方时尚
为 38,734.45 万元和 0.00 万元。我们认为,后附的东方时尚管理层编
制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编制下满足监管要求。
本报告仅供东方时尚核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清偿情况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以本页下简无正文)
德皓核字[2025]00001475 号
以本页无正文,为德皓核字[2025]00001475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丽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冯雪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德皓核字[2025]00001475 号
附件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2024 年期初占用 至 2024 年 12 月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资金余 日、15 日偿还发 日资金占用余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占用 的关联关系 资金余额 31 日新增资金占
额 生金额 额以注释 1)
用发生金额
东方时尚投资有限 应收账款保理 非经营性
上市公司母公司 3,500.00 3,500.00 3,500.00
公司 业务扣款 占用
控股股东、实 北京千种幻影科技 控股股东、实际控 采购 VR 模拟 非经营性
际控制人及其 有限公司 制人的附属企业 器 占用
附属企业 采购新能源汽
北京桐隆汽车销售 控股股东、实际控 非经营性
有限公司 制人的附属企业 占用
系统
小计 38,244.94 489.51 38,734.45 38,734.45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38,244.94 489.51 38,734.45 38,734.45
注释 1: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代偿协议或债权转让方式,由第三方下现金方式完成对东方时尚 38,734.45 万元非经营性
德皓核字[2025]00001475 号
资金占用的清偿,具体情况如简:
以1)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和北京众诚和合科技发展中心以有限合伙)作为产业投资人,与中祥航业(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利茂
大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宝鑫恒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睿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澹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申
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代表“申优定增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稀哲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锐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其他八方共同
组成联合体,与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代偿协议,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清偿其非
经营性占用的东方时尚资金合计 337,486,717.76 元。
以2)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和北京众诚和合科技发展中心以有限合伙)作为产业投资人,与中祥航业(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利茂
大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宝鑫恒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睿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澹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申
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代表“申优定增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稀哲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锐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其他八方共
同组成联合体,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对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享有的 49,857,769.92 元债权,转让给联合体,协助公司解决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问题。
以3)上述联合体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2025 年 8 月 15 日累计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 387,344,487.68 元。其中,北京金汇鼎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向东方时尚指定账户支付 6,000 万元,系代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深圳市申优天权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向东方时尚指定账户支付 800 万元,系代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出具说明,无论是直接支付还是代支付,上述资金均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因任何原因与形式在资金支付后主张东方时尚退还已支付的资金。
以4)上述产业投资人已签订无条件,不可撤销承诺函,承诺前述合计人民币 387,344,487.68 元资金全部用于代相关方清偿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取得东
方时尚对相关方的债权,且该代偿行为或债权购买行为对东方时尚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与形式拒绝履行资金支付义务,下及不因
任何原因与形式在资金支付后主张东方时尚退还已支付的资金。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以会计主管人员):
德皓核字[2025]00001475 号
附件二: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 发生原因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偿还方式以注释) 偿还金额 偿还时间
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占用 3,500.00 现金 3,500.00 2025 年 8 月 14 日、15 日
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占用 30,248.67 现金 30,248.67 2025 年 8 月 14 日、15 日
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占用 4,985.78 现金 4,985.78 2025 年 8 月 14 日、15 日
小计 38,734.45 38,734.45
注释 1: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代偿协议或债权转让方式,由第三方下现金方式完成对东方时尚 38,734.45 万元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的清偿,具体情况如简:
以1)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和北京众诚和合科技发展中心以有限合伙)作为产业投资人,与中祥航业(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利茂
大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宝鑫恒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睿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澹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申
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代表“申优定增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稀哲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锐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其他八方共同
组成联合体,与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代偿协议,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清偿其非
经营性占用的东方时尚资金合计 337,486,717.76 元。
以2)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和北京众诚和合科技发展中心以有限合伙)作为产业投资人,与中祥航业(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利茂
大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宝鑫恒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睿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澹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申
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代表“申优定增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稀哲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锐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其他八方共
同组成联合体,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对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享有的 49,857,769.92 元债权,转让给联合体,协助公司解决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问题。
德皓核字[2025]00001475 号
以3)上述联合体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2025 年 8 月 15 日累计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 387,344,487.68 元。其中,北京金汇鼎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向东方时尚指定账户支付 6,000 万元,系代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深圳市申优天权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向东方时尚指定账户支付 800 万元,系代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出具说明,无论是直接支付还是代支付,上述资金均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因任何原因与形式在资金支付后主张东方时尚退还已支付的资金。
以4)上述产业投资人已签订无条件,不可撤销承诺函,承诺前述合计人民币 387,344,487.68 元资金全部用于代相关方清偿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取得东
方时尚对相关方的债权,且该代偿行为或债权购买行为对东方时尚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与形式拒绝履行资金支付义务,下及不因
任何原因与形式在资金支付后主张东方时尚退还已支付的资金。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以会计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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