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9 0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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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5-06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 年 1 月 25 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
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
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
用资金及利息合计 156,695.89 万元。2025 年 8 月 18 日,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确认公司已按责令改正要求完成资金占用
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6 条的规
定,公司因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
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
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除上述申请撤销的风险警示情形外,截至目前,公司仍存在因公司 2024 年
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以及因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
称仍为“*ST 华微”,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触及 1 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 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 年 5 月 6 日,因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
息合计 156,695.89 万元。2025 年 8 月 18 日,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
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45 号),确认公司已按中
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 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
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 156,695.89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6 条的规定,
公司因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
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若公司撤销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因公司还存在 1 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 1 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继续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如下: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 年 5 月 6 日,因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
“*ST 华微”,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定,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 华微”,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
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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