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 中国重工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9 0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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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5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拟通过向中国船舶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或“公司”)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
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1 号)。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属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7.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
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的情形,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向上交
所提交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函〔2025〕2641 号)。根据该通
知,上交所决定受理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
主动终止上市申请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
定。在此期间,如上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
不计入上述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但累计不得超过 30 个交易日。
  若上交所作出同意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在刊登终止
上市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摘牌并终止上市。主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
退市整理期交易。
  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中国船舶方可开始实施换股。公司换股股东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届时将按照《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认的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的股票。
中国船舶向公司全体换股股东发行的股票在完成新增股票登记手续后将在上交
所上市流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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