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所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
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指标未达到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因此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处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22.32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保理额度累计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龙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