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 龙软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9 0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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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
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
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
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指标未达到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因此应认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董事高志誉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处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简称“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得归
属。因此,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22.32 万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董事高志誉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保理额度累计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与之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保理业务机
构、确定公司可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龙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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