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财霖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公司董
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7.53 元/股。
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有 1 人因退休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故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00 股。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
目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予的 3 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2,034 股。
综上,本次将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1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1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