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成超声”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547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71.1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190,000.00 元,扣除与
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162,827,815.6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296,362,184.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2]200Z0060 号)。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42,475.34 42,475.34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
展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四、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增加现金管
理额度人民币40,000万元(含),即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选择产品/业务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其他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
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
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于质押。
构进行审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晓伟 申晓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