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09 公司简称:金田股份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当公司满足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时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73,430,690.1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8,546,079.43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0,353,755.33元。综合考虑公
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不派
发现金红利。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金田股份 601609 金田铜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丁星驰 夏露
电话 0574-83005059 0574-83005059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
办公地址
西西路1号 西西路1号
电子信箱 stock@jtgroup.com.cn stock@jtgroup.com.cn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6,554,406,003.40 25,802,147,560.79 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59,293,570,639.21 57,871,899,970.18 2.46
利润总额 437,109,508.59 190,635,946.22 129.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63,366,597.70 121,365,126.60 117.0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98,546,079.43 -2,056,402,042.17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3,69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售条件的 或冻结的股
数量
(%) 股份数量 份数量
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31 420,594,700 0 无 0
楼国强 境内自然人 21.68 322,115,500 0 无 0
楼国君 境内自然人 3.55 52,738,000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2.14 31,735,661 0 无 0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 其他 2.04 30,348,000 0 无 0
计划
楼城 境内自然人 1.92 28,450,093 0 无 0
楼静静 境内自然人 1.90 28,250,000 0 无 0
楼国华 境内自然人 1.71 25,416,600 0 无 0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楼云 境内自然人 1.21 18,000,000 0 无 0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 其他 1.05 15,540,000 0 无 0
计划
金田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受楼国强、陆小咪夫
妇控制,楼国君持有其 7.02%的股权;股东楼国
强、楼国君和楼国华为兄弟关系;楼静静系楼国
强之女;楼城系楼国强之子;楼云系楼国君之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实
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除上述之外,未知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