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京北方 证券代码:002987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京北方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次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指
股权激励计划 票激励计划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股票期权、期权 指
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
限制性股票 指
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
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有资格获得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 指
的公司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
等待期 指
间段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
行权条件 指
的条件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
限售期 指
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解除限售期 指
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
解除限售条件 指
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监管指南第 1 号》 指
办理》
《公司章程》 指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上市公司提供,本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
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股东是否公平、合理,
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投资
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
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
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
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
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
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
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组 织 或 个 人 提 出 的 异 议 。 2023 年 7 月 21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三)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
股票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5,757,384 份。
(六)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420,000 股。
(七)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
司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八)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留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 976,576 份。
(九)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 119,000 股。
(十)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
报工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962,732 份,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
(十二)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1),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工作,本次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751,422 份。
(十三)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
(十四)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8,000 股,
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十五)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十六)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共计 8,400 股。
(十七)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监
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八)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
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十九)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共计 330,260 股。
(二十)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五、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一)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股票期权
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
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结束;
公司将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46 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京北方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
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
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刘佳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200052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刘佳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