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6 00: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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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5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三)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 110 人,代表股份
股份 8,595,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1.2088%。
   公司部分董事、全部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董事候选人和辽宁槐城
律师事务所温波律师、王业子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10,766,21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642,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2.37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09,844,012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19,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64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09,753,66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9,6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0.59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09,753,202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9,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0.58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09,753,192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9,1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0.58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09,753,242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9,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0.58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10,480,598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6,5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9.04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09,745,10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1,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0.493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09,745,028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0,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0.49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09,938,392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14,3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2.741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董事战成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15,037,67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0%;
反对 585,6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5%;弃权 96,350 股,占
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13,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663%;反对 58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6.8128%;弃权 96,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1.12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15,026,37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04%;
反对 567,4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7%;弃权 125,850 股,
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02,3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1.9348%;反对 56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6.6011%;弃权 12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46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15,030,07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16%;
反对 563,7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5%;弃权 125,850 股,
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06,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1.9779%;反对 56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6.5580%;弃权 12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46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15,060,67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3%;
反对 567,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7%;弃权 91,750 股,占
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36,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3339%;反对 56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6.5987%;弃权 91,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1.06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15,064,17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4%;
反对 563,7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5%;弃权 91,750 股,占
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40,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3746%;反对 56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6.5580%;弃权 91,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1.06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温波律师、王业子律师认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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