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
及 1%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
投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
进一步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直接或
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
投资公司”),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以不限于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
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不超过 4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6)。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权益变动触及 1%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收市,创新投
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36,272,7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权益变动触及 1%,增
持金额合计 18,695.63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具体股东权益
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8月14日
创新投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6,272,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权益变动过程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9,544,771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5%。
股票简称 吉电股份 股票代码 000875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股 3,627.2757 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 □(请注明)
源(可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
国家电投集 份
团吉林能源 其中:无限
投资有限公 售条件股份
司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国家电力投
其中:无限
资集团有限 15,888.4995 4.38 15,888.4995 4.38
售条件股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
- - - -
股份
合计持有股
- - 3,627.2757 1.00
份
国家电投集
其中:无限
团创新投资 - - 3,627.2757 1.0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
- - - -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23,327.2014 34.00 126,954.4771 3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867.078 26.15 98,494.3537 27.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460.1234 7.85 28,460.1234 7.85
是 否□
份增持计划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
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
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直
接或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创新投资公司,自2025年4月9日起6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个月内,以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
划
亿元且不超过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6)。
截至2025年8月14日,创新投资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是□ 否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 否□
情形
根据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
告知函》,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计划及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四、其他说明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国家电投集团《增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