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4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报告。
公 司 2025 年 半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公 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股 本
发现金红利30,15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3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对《公司
章程》的修订,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和完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票数
序 表决
议 案 同 反 弃
号 结果
意 对 权
《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内
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的议案》
本议案中子议案 4.01 至 4.13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其中 4.01、4.02、4.05 项制度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36)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2024 年度履
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认为致同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公正评
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
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包括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查看
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