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期权简称:光启 JLC2
? 期权代码:037914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5 年 7 月 22 日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7.13 元/份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293.02 万份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33 名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5 年 8 月 15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完成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7 月 10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五)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情况
通股
序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股本总
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万份)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130人)
合计 366.28 100.00% 0.17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
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相
关信息。
注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
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4%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3%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3%
日当日止
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
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
权益亦不得行权。
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
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
对应考核
行权安排 营业收入相较于2024年增长率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5年 30% 25%
第二个行权期 2026年 80% 75%
第三个行权期 2027年 130% 125%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A≥Am X=10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n≤A<Am X=(A-An)/(Am-An)
长率(A) *20%+80%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
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期权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
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期权数量:
近2次半年考核均在 近2次半年考核有1 近2次半年考核有1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B+以上 次为B 次为C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
期计划行权的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绩效考核的,激
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激励对象未满足相应绩效考核的,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
性的说明
本次实施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情况一致。
四、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光启 JLC2
(二)期权代码:037914
(三)登记完成时间:2025 年 8 月 15 日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行权人数
变动、行权条件达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
授予日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金。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
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由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
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
值如下:
期可行权日的期限);
年期、2年期、3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经测算,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成本为2,082.32万元,则2025年
—2028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 需摊销的
股票期权数量 总费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份) (万元)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首次授予日公司股价
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数量有关。
注2:实施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六、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激励对象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