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 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 号 : 2025-056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上午,
在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盛明泉先生、王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部分
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善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钱申春先生任公司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总经理候选人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钱申春先生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照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
营情况,认为公司提出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
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具 体 内 容详见 《 安徽建 工关于注 册发 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的 公告》 (编号: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的议案》,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高效、有
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第(二)、
(三)
、
(四)、(五)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