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中
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内部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
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无反馈记录。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