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 2025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5-083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
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拟授予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
通过电话、邮件、微信、面谈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监事会将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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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列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08 月 18 日为授予日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
计 350.00 万股。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20.00 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130.00 万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
议案》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案》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上市流通,本次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 2024 年 9 月 10 日为归属日,已于归属日同日上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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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 年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根据相关规
定对其持有的 60,000 股限制性股票以 4.97 元/股的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总金额 298,200.00 元。律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法律意见书。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律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法律
意见书。
二、调整原因、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缩股
P=P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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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即1股乐心医疗股票缩为n股
股票)
;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
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作调整。
(1)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实施完毕了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
体如下:
以 216,023,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
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前可
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
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当日(2024年9月3日)
,公司总股本为216,901,188
股,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877,200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得参与权益分
派,因此最终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数量为216,023,988股(= 216,901,188股 - 877,200股)
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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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10 股派息 =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 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实施完毕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
如下:
以 216,553,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
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当日(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217,466,188
股,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912,200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得参与权益分
派,因此最终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数量为216,553,988股(=217,466,188股 - 912,200股)
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计算如下:
每 10 股派息 =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 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前期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根据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97 元/股调整为 4.82 元/股。
(2)本次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情况,对
公司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本次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 按除权前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派息额=4.82-0.1294742-0.1493707=4.54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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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4.82 元/股调整为 4.54 元/
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
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结果符合实际情况,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82元/股调整
为4.54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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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计划的进行,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
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