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5 2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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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对其相关事项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制定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亦不存在公
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
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
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
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公司监事田维波、张剑、卢青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相关议案均回避表
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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