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高测转债”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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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高测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测股份”、“公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测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22〕1239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了 483.3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8,330.00 万元,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至 2028 年 7 月 17 日。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14 号文同意,公司 48,33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可转债简
称“高测转债”,可转债代码“118014”。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高测转债”自 2023 年
  因公司实施完毕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3 年 5 月 12 日起转股价
格调整为 60.3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高测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
属登记手续,自 2023 年 6 月 7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60.0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新增 18,212,668 股股份的股
份登记手续,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59.5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完毕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3 年 11 月 27 日起转
股价格调整为 58.5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
“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完毕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4 年 5 月 8 日起转股价格
调整为 36.2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高测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自 2024
年 6 月 19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36.0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券“高测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转股价格
调整为 35.6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高测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股价触发“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高测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 2025 年 6
月 11 日起,
       “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由 35.66 元/股向下修正为 10.50 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向下修正“高测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起转股价格调
整为 7.3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高测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9.58 元/股),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高测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前赎回“高测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高测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高测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高测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
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在本次“高测转债”赎回条件满足的前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16 日至
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公司可转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张
                       期初持有数                         期末持有数量
       债券持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
序号           持有人身份     量(2025 年                      (2025 年 8
       有人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控股股东、实
             事长
                     期初持有数                         期末持有数量
      债券持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
序号          持有人身份    量(2025 年                      (2025 年 8
      有人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董事、董事会
            秘书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
在本次“高测转债”满足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没有其他交易“高测转债”的情
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高测股份”提前赎回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
赎回的约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高测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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