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创电气”)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伟创电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
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88,549,809.64 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863,002.66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3,686,806.98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28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额
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
目
合计 113,023.08 77,368.68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同意公司“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常州伟创电气有限
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本次调整主要系调整及优化建筑工程费、设
备购置相关费用,调整后公司“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
金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信
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项目”。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待支付 预计节余金额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序 募投项目名 募集资 利息收入 (5)=(1)-
拟投入总 募集资金
号 称 金金额 净额(4) (2)-(3)+
额(1) 金额(2)
(3) (4)
苏州技术研
发中心(二
期)建设项
目
信息化建设
储项目
注 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包含待置换银行承兑金额;
注 2: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3)包含待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金额;
注 3:利息收入净额(4)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转出金
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 4: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5)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
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5: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项目”
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对应的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
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
及智能化仓储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以上两个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
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
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39,051.84 万元,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间为 2025 年 8 月。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实施主体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3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
的实施,但部分产品生产对场地条件要求更为严格,需要较大且符合特定工艺布
局、环境要求的场地,以满足其生产流程及设备安装等需求,公司新增了常州为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
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等,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延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至 2026 年 3 月,项目延期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
发展。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
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
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信息
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
将募投项目“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贵阳 徐慧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