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8 证券简称:富士莱 公告编号:2025-037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363%,最高成
交价为 38.5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3.0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33,905,22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