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持
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与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业”)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合资
设立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轨道”),初始注册资本人民
币 9,000 万元,中铁工业持股比例为 55%,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为人民币 4,950
万元,天晟新材持股比例 45%,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为人民币 4,050 万元。
元,各股东按股权比例认缴并以现金出资,增资款根据中铁轨道需要由全体股东
按持股比例按照分步分期等方式增资到位。
金 10,000 万元,其中,中铁工业按照持股比例需实缴增资 5,500 万元,天晟新材
按照持股比例需实缴增资 4,500 万元。随后,天晟新材完成了 135 万元的实缴出
资。
协议书》,约定若天晟新材在 2020 年 3 月 30 日前未足额将剩余增资款 4,365 万
元及利息汇入中铁轨道资金账户,中铁工业与天晟新材同意按照届时双方的实际
出资比例调整双方持有的中铁轨道股权。
册资本金剩余增资款进行增资,根据《认缴注册资本金出资暨股权稀释协议书》
重新计算中铁轨道的股权比例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截至目前,中铁工业未配合推进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故公司提起本次诉讼。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起诉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已登记立案,案号为(2025)京 0106 民初 40196 号,本案尚未开庭。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由:合同纠纷
(二)受理机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四)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诉金额合计约 119.07 万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等,未达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持续
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