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5-03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 所 涉 及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共 计 10,665,800 股 , 占 回 购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5月19日,上市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共涉及
因业绩目标未完成、退休或岗位调动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7
名,已回购注销该部分人员持有的10,665,800股限制性股票。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业绩目标未完成、退休或离职
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共 247 名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66 号文),国务院国资委原
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
相关意见。
作,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 280 人,授予价格为每股 3.69 元,
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3,653 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641%。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6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或岗位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应回购该部分人员持有的 106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69 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6 名
激励对象因退休或岗位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应回购该部分人员持有的 87 万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69 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68 名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2 年业绩目标未完成,应回购其持有的 2022 年度
对应的 1,14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与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低值原则确定,回购价格为 3.69 元;其中 2
名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职务变更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应回购该部分
人员持有的剩余 25.46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69 元;其中 5
名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2 名因退休(病亡)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应回购该部分人员持有的剩余 65.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59 名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3 年业绩目标未完成,应回购其持有
的 2023 年度对应的 1,067.71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与董事会
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低值原则确定,回购价格为
应回购该部分人员持有的剩余 53.46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条件,应回购该部分人员持有的剩余 39.3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 3.69 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47 名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4 年业绩目标未完成,应回购其持有
的 2024 年度对应的 1,051.3368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与董事会
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低值原则确定,回购价格为
励条件,应回购该部分人员持有的剩余 15.2432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 3.69 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总额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计划任
一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值回
购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考核条件如下:
基准年度,2024年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且不
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4年完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年度EVA考核目标,同时,
EVA改善值(较2020年)不低于29.8亿。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为-2.97%;以2020年为基
准年度,2024年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复合增长率为负值;2024年EVA
改善值(较2020年)为负值。因此,激励计划规定的2024年业绩目标未完成,
须以按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确定的回购价格回购2024年度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10,513,368股。
根据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激励对象因死亡、退休、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
关系的,原定解除限售的时间和条件不变,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
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
和回购。
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的,
由公司决定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完全按照职务变更
前的规定程序进行考核及解除限售;(2)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价孰低值进行回购。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
事项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鉴于李建民、崔正晓、祁大鹏等 4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
离职原因,张增武、郭晓兵、王津平等 7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原因,不再符合激
励条件,须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涉及人数 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 回购金额
回购原因
(人) (元/股) (股) (元)
业绩未达标 247 3.54 10,513,368 37,217,322.72
异动情形-离职 4 3.916 77,066 301,790.46
异动情形-退休 7 3.916 75,366 295,133.26
合计 10,665,800 37,814,246.44
备注:
情形,选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10%计算利息。从限制性
股票登记完成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
(不含当天),按2.10%基准利率从登记完成日(2022年6月15日)起算,满2年
不满3年的,按央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
四舍五入造成。
综上,公司将对共计 247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066.58 万股尚未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总金额为 37,814,246.44 元。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来源及验资情况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支付回购价款合计为37,814,246.44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70609_Z01号),回
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上述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 述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5,706,913,596 股 变 更 为
票一切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
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65,800 -10,665,80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696,247,796 0 5,696,247,796
总计 5,706,913,596 -10,665,800 5,696,247,796
四、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