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5 17: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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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泰凌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泰凌微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0 号),公司获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24,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187,954,83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2,045,168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发战略配售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投证
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400,000 股,占公司股本
总数的比例为 1.00%,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实际为 123 名激励对
象办理了归属登记,归属股份数量为 743,536 股。上述股份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
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数由 240,000,000 股增加至 240,743,536 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
他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及《泰凌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
流通的首发战略配售股东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
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4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
为 1.00%,全部为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经核查,上市流通数量
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25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 余 限 售 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股)
      国投证 券投
      资有限公司
      合计        2,400,000          1.00%   2,40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
合计                            2,4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
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泰凌微对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艳燕           杨肖璇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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