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8 证券简称:博实结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惠
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份6,673,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50%)的股东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添益”)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89,900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含本数)。
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添益”)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公司近日收到了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伙企业(有限合伙)
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添益、惠添益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均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所持公司股份来源均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博添益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不超过 1,779,800 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00%(含本数)。
其中: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889,900 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1.00%(含本数);
(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89,900 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1.00%(含本数)。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大股东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惠添益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含本数)。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股东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博添益、惠添益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博添益、股东惠添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
下,本企业可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
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在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5%的前提下,本企业拟减持公
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
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提前
务。
(3)本企业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
日后,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
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4)本企业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企业将在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5)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需修订本承诺函的,则修订后的承诺函
内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添益和惠添益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
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股东博添益和股东惠添益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其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