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 绿电 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9 人,代表股份 1,477,105,26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7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19,109,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66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7 人,代表股份 57,995,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806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8 人,代表股份 59,195,63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7 人,代表股份 57,995,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063%。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8,87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7%;
反对 8,186,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2%;弃权 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963,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6%。
提案 1.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6,013,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1%;
反对 1,045,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弃权 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03,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6%。
提案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8,705,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3%;
反对 8,193,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7%;弃权
份总数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795,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8%。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2.0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829,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6%;
反对 1,069,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4%;弃权
数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920,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8%。
提案 2.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907,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9%;
反对 1,148,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998,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
提案 2.03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748,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1%;
反对 1,309,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7%;弃权 4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38,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689,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2%;
反对 1,326,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8%;弃权 8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780,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