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 关于万凯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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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23247             债券简称:万凯转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万凯转债”当期转
股价格 11.30 元/股的 130%(即 14.69 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可能触发“万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
据《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
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13号)同意注册,公
司于2024年8月16日向不特定的对象发行了27,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270,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11,264,622.63 元 ( 不 含 税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9678号《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9月5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万凯转债”,债券代码“12324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24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
(2030 年 8 月 15 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1.45 元/股。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万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万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30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
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
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
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本次可转债。
  三、本次可能触发“万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万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1.30 元/股的 130%(即 14.69 元/股)。如后续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可能触发“万凯转债”有
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有权决定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本次可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
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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