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一、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3 -
二、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 3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
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现场会议要求
(一)公司负责本次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
人员安排,共同维护本次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
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
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干扰本次大会秩序和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
将按规定加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和证券帐户卡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
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
(四)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干扰大会
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将依法劝其退场。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和发言。
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应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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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股东应
针对议案内容发言,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其发言。本次大会进行表决时,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六)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由主持人指定
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
二、网络投票要求
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定详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http://www.sse.com.cn)刊登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情况报送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由其合并
后出具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结果。根据投票结果,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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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和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次大会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议案
的表决,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现场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
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表
决。
三、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表决,请按照公司 2025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http://www.sse.com.cn)刊登的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的要求进行投票表决。
四、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完毕之后,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时交
给计票人员统计表决结果,公司及时将其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由上证
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出具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结果。
五、本次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过程中,应当推举股东、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的表决票由股东和监事代表以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股东对
表决结果无异议,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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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生物新材公司)
因资金需求,拟向华夏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 2,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该笔借款需由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及担保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资金需求,生物新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申请办理 2,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
期限三年,年利率预计不超过 4%,该笔借款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额 是
被担保
担保 截至 度占上 否
方最近 担保预 是否
方持 目前 本次新增 市公司 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一期资 计有效 有反
股比 担保 担保额度 最近一 联
产负债 期 担保
例 余额 期净资 担
率
产比例 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山西华 山西华阳
阳新材 生物降解
料股份 新材料有 100% 104.73% 12.50% 否 无
万元 元 为准
有限公 限责任公
司 司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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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融资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107460016169
注册资本:15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建宇
住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川工业园区平定化工综合楼 409 室
营业范围:生物基材料制造、销售、技术研发、聚合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销售;塑
料制品制造、销售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0,611.13 万元,负债总额 41,460.93 万元,资
产负债率 102.09%,净资产-849.80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3,945.67 万元,净利润
-6,656.49 万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1,211.92 万元,负债总额 43,160.34 万元,资产
负债率 104.73%,净资产-1,948.42 万元;2025 年 1-3 月份营业收入 276.48 万元,净利
润-1,115.42 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华夏银行太原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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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进行的,被担保方为公司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担
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目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28,75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未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此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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