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
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制定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表决) 议案数:(10)
累积投票提案
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1)上述议案 1.00、2.01、2.02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
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通过。
议案 3.00、4.00 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
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
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至公司办
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至公司办理登记;
(4)非法人股东应由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组织负责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由组织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本人身份证、组织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至公司办
理登记;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
(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
细填写《参会登记表》
年 9 月 4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信封、
邮件或传真请注明“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
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携
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联系人:付龙君
联系电话:021- 51866509
传真:021- 60833568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 弄 62 号 4 楼董秘办
邮编:201108
电子邮箱:security@yctexin.com
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
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
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日),9:15—15:00。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之时止。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制定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需逐项表决) (10)
累积投票提案
选举 ZHU QING 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 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
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为法人的,
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及非法人股东请
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