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5-3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31)。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5年9月1日9:15-9:2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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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
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件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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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
定的议案》
动情况的议案》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阅报告的议案》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议案》
的议案》
或个人的议案》
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除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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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31)、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32)等相关公
告文件。
以上议案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股东可以按照会议登记时间至会议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如下: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8249356
联系人:罗芳 韩倩
电子邮件:ir@shiji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5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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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36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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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的任意时间。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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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出席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
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
定的议案》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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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况的议案》
议案》
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的议案》
诺事项的议案》
报规划>的议案》
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上述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
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本通知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