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4 19:08: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
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均为与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
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同意确定 2025 年 8 月 14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
予 28 名激励对象共 16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02 元/股。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豪江智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