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4 19: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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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恒银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筑空间”)。财务资助方式为恒银科技及实控人江浩然先生根据股权
      出资占比均以自有资金,分别向智筑空间提供无息无担保借款,借款金
      额合计21,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其中恒银科技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
      间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
      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
      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的基本情况
  恒银科技及实控人江浩然先生分别拟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签署《借款
合同》,恒银科技及实控人江浩然先生根据股权出资占比均以自有资金,分别向
智筑空间提供无息无担保借款,借款金额合计2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7,850万元;江浩然先生拟以自有资
金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15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年。借款资
金用于智筑空间支付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国民信托·慧
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贷款债权转让款19,999万元,以及后续的契
税、印花税、律师费等支出约为1,00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贷款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虽然智筑空间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恒银科技合并报表范围,但由于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
包含公司实控人江浩然先生,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中财务资助相关标准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同时,实控人江浩然先生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关联交易,
但因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接受实控人江浩然先生的财务资助属无息无担保,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
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的,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
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上述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仅
按照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接受实控人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江浩然先生、江斐然先生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其中恒银科技向控股
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即《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三)财务资助事项的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与公司实控人江浩然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智筑空间,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公司
出资85万元,持有智筑空间85%股权;江浩然先生出资15万元,持有智筑空间15%
股权。智筑空间仅用于承接“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贷款
债权,并作为资产处置平台以便未来对抵押担保资产进行管理及处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智筑空间受让信托贷款债权的资金来源为:恒银科技、江浩然先生根据股权
出资占比均以自有资金,分别向智筑空间提供无息无担保借款,借款金额合计
款,国民信托将信托贷款债权转让给智筑空间,智筑空间受让信托贷款债权。同
时,国民信托收到信托贷款债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恒银科技、江浩然先
生分配“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投资本金。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是在不影响公司经营活动及现有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控股子公司
智筑空间拟接受实控人江浩然先生提供的财务资助为其自有资金,因此本次财务
资助事项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
形。
 (四)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智筑空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依托自身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评价体系进一步监督智筑空间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以
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智筑空间由公司与公司实控人江浩然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其中公司出资85
万元,持有智筑空间85%股权;江浩然先生出资15万元,持有智筑空间15%股权。
智筑空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恒银科技合并报表范围。
  智筑空间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6MAERTEYF2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浩然
  成立日期:2025年7月30日
  住所:天津市红桥区青年路85号天津青年创业园C座199B室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综
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筑空间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智筑空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受让信托贷款债权的资金来
源为公司、公司实控人江浩然先生根据股权出资占比分别向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
助,智筑空间未就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且无第三方就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提供担保。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恒银科技与智筑空间《借款合同》
  (1)甲方: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17,850万元;
  (4)借款期限:3年;
  (5)利率及利息:借款利率为零,无需支付利息。
  (6)支付方式:甲方于合同签署日次日将首笔借款16,915万元支付给乙方,
后期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资金需要分笔支付剩余的935万元借款。
  (7)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内分笔归还借款。
  (8)担保措施:无抵押、无担保。
  (二)江浩然先生与智筑空间《借款合同》
  (1)甲方:江浩然先生;
  (2)乙方: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3,150万元;
  (4)借款期限:3年;
  (5)利率及利息:借款利率为零,无需支付利息。
  (6)支付方式:甲方于合同签署日次日将首笔借款2,985万元支付给乙方,
后期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资金需要分笔支付剩余的165万元借款。
  (7)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内分笔归还借款。
  (8)担保措施:无抵押、无担保。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是在不影响公司经营活动及现有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控股子公司
智筑空间拟接受实控人江浩然先生提供的财务资助为其自有资金,而本次提供财
务资助仅在支持智筑空间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
以便未来对抵押担保资产进行管理及处置。
  智筑空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依托自身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评价体系进一步监督智筑空间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以
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谨慎实施妥善处置
相关事宜,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智筑空间为恒银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江浩然
先生根据股权出资占比均以自有资金,分别向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
持其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以便未来对抵押担
保资产进行管理及处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预计将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平、合理,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
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控股子
公司智筑空间接受实控人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于向控股子公
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
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7,85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借
款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不涉及财务资助发生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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