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4 18: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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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5-06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马伊莎女士(简历附
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二、提名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马伊莎女士的简历和相关材料,马伊莎女士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同意提名马伊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马伊莎女士简历
  马伊莎,女,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马伊莎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黎阳先生系堂兄妹关系,与公司非独立董事
马仲伟系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伊莎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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