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4 16: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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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合达”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怡合达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04 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654,792 股,发行价格为 15.09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0,010,811.2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00,787.53 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4,410,023.7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538 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
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闲置原因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
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
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6 月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30 日累计使用金
                   总额(万元)           资总额(万元)
                                              额(万元)
      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
      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
      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
       东运营总部项目
        合计            150,000.00       86,441.00   62,850.03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分阶段逐步投入资金,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
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怡合
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现金管理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
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该投资可能存在宏观经济
波动或政策变动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评估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通过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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