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5-6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燧弘绿色算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燧弘绿色”)及甘肃燧弘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人工”)向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分别为 4,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
燧弘绿色、燧弘人工为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华创”)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燧弘华创 60%股权,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以下简称“沪弘智创”)持有燧弘华创 40%股权,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
限合伙)
为燧弘绿色、燧弘人工银行融资担保事项出具《反担保函》,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燧弘绿色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
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
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
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为燧弘人工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
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
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
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