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恒顺、上海天纪)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华嵘
股票代码:6004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好望角公寓 1 幢 10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210 号 905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
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收购办法》
《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8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1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转让方 指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转让方、 指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公司、华嵘控股 指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 指 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好望角公寓 1 幢 10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苏珍
注册资本 76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1-12-26
营业期限 2011-12-26 至 2031-12-25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5890027299
实际控制人 楼永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总经
王苏珍 女 中国 浙江 无
理
蒋妍 女 监事 中国 浙江 无
(二)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210 号 905 室
法定代表人 赵斌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6-03-23
营业期限 2006-03-23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除金融业务),投资管理,企业购
并,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87215899P
实际控制人 楼永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赵斌 男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国 上海 无
韦斌 男 董事 中国 浙江 无
赵瑛 女 董事 中国 上海 无
李军 男 监事 中国 浙江 无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除持有中天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天服务,证券代码:002188)A 股 9457.83 万
股(占中天服务总股本的 28.91%)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受让方通过股份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华嵘控股 25.01%的股
份,引入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以支持上市
公司的未来发展。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华嵘
控股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华嵘控股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
司合计持有华嵘控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2,518,2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条件流通股份 38,136,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0%;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上海
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单独持有华嵘控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4,381,48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2.4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38,136,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
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拟将持有的上市公司 10,768,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1%)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上
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38,136,775 19.50% 0 0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24,381,487 12.46% 13,613,487 6.96%
合 计 62,518,262 31.96% 13,613,487 6.96%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上海天纪投资
有限公司与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签署《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林木顺关于湖北
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 1(转让方):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2(转让方):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担保人:林木顺
签订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 和甲方 2 均为楼永良实际控制公司,作为华嵘控股的股东,为一致行
动人,以下甲方 1 和甲方 2 在不单独特指时,统称为甲方。经协商,甲方 1 向乙
方转让其持有的华嵘控股 38,136,775 股股份(占华嵘控股股份总数的 19.50%),
甲方 2 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华嵘控股 10,768,000 股股份(占华嵘控股股份总数的
(1)甲方(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华嵘控股 48,904,775 股股份(占华嵘
控股总股数的 25.01%)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受让方),
乙方接受该等转让。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华嵘控股 48,904,775 股股份(占华
嵘控股总股数 25.01%)。自股份过户日起,乙方合计控制华嵘控股 25.01%的表决
权。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方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
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此外,甲方承诺其对标的股份的处置还应当遵循届时
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甲方不存在针对标的股份的悬而未决的争议、诉讼、仲裁、司法或可
能导致标的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也不存在将要对其提起诉讼、
仲裁、司法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并可能导致标的股份被冻结、查封的情形或者
风险。
(5)甲方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在标的股份上并未设置任何抵押、
质押、留置、担保、优先权、第三人权益、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权益,及
其它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将依法对标的股份拥有全部
的、完整的所有权。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9.21 元/股,
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肆亿伍仟肆拾壹万贰仟玖佰柒拾柒元柒角伍分
(¥450,412,977.75),为避免疑问,上述股份转让价款为含税价格,包括但不
限于甲方就本次交易应承担的相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2)乙方应当按照以下支付方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自动转为首付款,该部分首付款冲抵乙方同等金额的股权交易
款。甲方 1 应将乙方已支付的首付款中的 3,302,744.98 元支付给甲方 2 作为首
付款。
日内支付人民币贰亿贰仟陆佰万元(¥226,000,000.00)(含原已支付的 1,500
万元首付款)。
任命公告之日起 90 天内(或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孰晚原则)支付人民币贰亿
贰仟肆佰肆拾壹万贰仟玖佰柒拾柒元柒角伍分(¥224,412,977.75)。
单位:元
项目 甲方 1 甲方 2 合计
首付款 11,697,255.02 3,302,744.98 15,000,000.00
二期款(不含首付款) 164,541,387.32 46,458,612.68 211,000,000.00
三期款 175,001,055.41 49,411,922.34 224,412,977.75
合计 351,239,697.75 99,173,280.00 450,412,977.75
限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乙方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甲方确认,不存在针对标的股份的悬而未决的争议、诉讼、仲裁、司
法或可能导致标的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也不存在将要对其提
起诉讼、仲裁、司法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并可能导致标的股份被冻结、查封的
情形或者风险。甲方对标的股份中转让的股份数量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在标的股
份上并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优先权、第三人权益、其他任何形
式的限制或担保权益,及其它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其转让标的股份不违反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任何形式的承诺或保证。标的股份过户后,乙方
将依法对标的股份拥有全部的、完整的所有权。
(2)在乙方完成支付本协议下约定的首付款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交易所确认手续。在取得确认文件且受让方完成本协议下
约定的二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义务后 5 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到登记结算公司办
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全部手续。
(3)标的股份过户后,乙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乙方即享有标的
股份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承担其股东义务;甲方对标的股份不再享有相应
股东权利、不再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4)乙方受让标的股份后,将依法行使提案权、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相
关的股东权利,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
四、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五、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8,136,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本次权益变动所涉
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24,381,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6%。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
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华嵘控股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以上文件备置于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苏珍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斌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13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
上市公司名称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恺德中心 3 号楼 1101
股票简称 *ST 华嵘 股票代码 600421
杭州市上城区好望角公寓 1 幢
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上海 信息披露义 1001 室、中国(上海)自由贸
人名称 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210 号 905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38,136,775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比例:19.5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司已发行股份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比例
持股数量:24,381,487 股
持股比例:12.4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38,136,775 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比例:19.50%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10,768,000 股
变动比例:5.51%
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苏珍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13 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斌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13 日